汉语的我们中国人的母语,在开口学说话的时候就开始讲汉语。我们讲述的口头禅,俚语都会包含在里面。同时汉语说话有别于书面用语,书面用语更加规范,文字语言更优美,而且更注重修辞手法,更注重内涵。口头表述就更加直白简练。
学习英语语法规则,首先是怎么说英语是正确的,首位不是为了显得优美有内涵。如果英语学习在一定基础之上,就有必要要求,即流畅地理解和表达。反过来,英语母语者,他的中小学“语文课”,也不像我们那么详细地学习英语语法。如果你问他一个英语句子,他可能会回答你“这样说不对”,但无法从语法角度告诉你“为什么不对”。同样的,一个外国人问你,老师说:把书放在桌子上。我模仿造了一个句子:把饭吃在食堂里。这两个句子,从句法结构来说一模一样,为什么第一个对,而第二个错?
读者和译者PK英文水准的逻辑很有意思。老实说这样的问题我是想不出来Orz。题主的意思是,如果读者的英语不如译者(或者最多与译者相当)直接看中文就好,读原著是浪费时间。如果比译者水平高读原著才有意义,因为有可能比译者看得更深刻,理解更透彻。但这样的逻辑只能在纯理论的环境中存活,进入现实的下一秒就会崩溃。 因为两个人的英文水平很难精确比较。任何考试的分数都不可能充分说明问题,相信这一点反对的人不多。其次,衡量英文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词汇量。假定两个人的词汇量都是7000整,他们记的都是同样的词汇吗?肯定不是。一定有甲认识乙不认识的,and vice versa。以此类推,语法水平、理解能力、背景知识,甚至包括IQ、EQ等,一定是有差别的。只能说A某些方面强一些,B其它地方有优势,大家总体水平一致。如果是A翻译的,B一定能从中找到毛病,and vice versa。
英语有形态变化,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所谓形态变化,即词的形式变化,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构词形态,即构词作用的词缀变化(affixation),包括大量的前缀(prefix)和后缀(suffix)。英语词缀灵活多变,通常一缀多义,且规模大,数量多,种类全。汉语在这些方面不及英语。
构形形态,即表达语法意义的词性变化I gave him a book.我给他一本书。He has given me two books.他给了我两本书。汉语中的“我”、“他”,没有形式变化,同一个词可以表示主格、宾格、或所有格;“书”没有形式变化,既可表示单数,也可表示复数;“给”也没有形式变化,可以表示现在、过去或已完成的动作。而英语中“I”、“me”、“book”、“books”、“gave”、“has given”却有形式变化。现代英语的形态变化主要是动词的变化(conjugation)和静词(名词、代词、形容词、副词)的变化(declension)。一个词(或词组)常常可以通过这些变化表达几种语法意义。汉语没有形态变化,一般要借助词语、安排语序、隐含意义或用其他办法分别表达语法意义。
He moved with astonishing rapidity.他的行动速度快得令人惊讶。
His movements were astonishingly rapid. 他的行动速度之快,令人惊讶。
His rapid movements astonished us by their rapidity. 他的快速行动让我们感到惊讶。
英语语序比较灵活,汉语语序相对固定形态变化越多的语言语序越灵活,反之亦然。汉语是典型的分析语,词没有形态标志,位置不能随便移动,词语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安排语序及使用虚词来表达。英语有部分形态变化,语序改变了,可以凭借这些形态标志判别句子是否合乎语法,但其语序不能任意改变。形态、语序和虚词这三大语法手段,使英语词语和从句的位置比汉语灵活。
英汉句子中的主要成分如主语、谓语动词、宾语或表语的语序基本相同,排列顺序一般都是主—动—宾(表)。但英语语序倒置的现象比较多:
A pair of black eyes might have done some execution had they been placed in a smoother face.(假设倒装)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如果长在一副再细净些的面庞上,就足以迷人的了。Inexpressible was the astonishment of the little party when they returned to find that Mr. Pickwick had disappeared.(平衡倒装)当这一小群人回来发现匹克威克先生不见时,那惊愕之态简直无法形容。
Come you ,everybody!(命令倒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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